关于举办陕西省青少年“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6-05-16 16:09:23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少工委
 
陕团联发〔200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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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青少年“让世界充满爱
——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爱国主义读书
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区)团委、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教育处、少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少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青联发[2005]76号《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精神。“共筑爱心世界,同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少工委决定,自2006年2月至2006年10 月在全省广大青少年当中开展以“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内容的大型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和宗旨
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主题读书活动,是一次面向广大青少年的大型国情教育,它有助于青少年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有助于增强青少年对祖国、人民、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激发广大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本次活动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紧密结合各年龄段未成年人思想、学习、生活的实际,着重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和谐出发,鼓励和引导青少年身体力行,以爱心共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少工委主办,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陕西省通工作站承办。
为保证我省本次读书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读书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省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事务和组织联络工作。
三、活动内容
1.读书教育活动知识竞赛。目的是检测全体参加者读书效果,根据各单位的推荐及成绩评选出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青少年利用板报、广播、报告会、演讲会、参观访问等形式开展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
3.举办夏令营活动、摄影比赛和歌咏比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与组织单位联系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4.总结表彰。2006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邀请各地活动组织单位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四、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是我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同心共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举措,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整个活动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读书教育活动宣传到各中小学校和学生中间,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师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的热情。并做好活动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以各市(区)为单位报省活动组委会。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地组委会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广大青少年和中小学生认真阅读活动用书,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精心的指导。
第三阶段:(5—6月)举办读书教育活动比赛,届时省活动组委会将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举办全省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知识竞赛(测试内容将以读书教育活动用书为主)。
第四阶段:(7—9月)举办夏令营活动,为提高和巩固读书教育活动的结果,丰富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省活动组委会将在暑期组织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夏令营活动,安排学生到北京、新加坡等地进行参观学习交流。
第五阶段:(10-11月)表彰及摄影比赛:省活动组委会将在比赛考核的基础上对全省读书及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总结表彰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我省读书教育活动的优秀代表(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同时,在夏令营活动的基础上举办“陕西省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摄影大赛”并进行评选表彰。
五、活动用书
为保证整个读书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活动内容,提高读书活动教育作用,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遵照“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精神,结合中小学生的实际特点,编写了主题活动用书“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按中小学生年龄阶段,分为注音读本、小学生读本、中学生读本、青年读本。这些读物内容丰富,文笔生动,知识性、可读性强,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的好教材,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活动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工作,各地不得再自行组织其它题目的读书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是我省今年在广大青少年当中开展的一次重要的爱国教育活动,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从时代要求出发推进和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按照全国和我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号召广大中、小学生及大、中专学生踊跃参加,确保在校学生参加人数40%以上。
2、各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成立各地活动组委会,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读书教育活动的开展。并积极协助省活动组委会做好本次读书教育活动用书的宣传、征订、发行及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夏令营活动、摄影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但活动用书必须坚持学生自愿选购原则,不能强行摊销,搞“人手一册”。
3、为提高整个活动的质量,在广大青少年当中引起高度的重视,省活动组委会将在6月份左右举行“陕西省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测试,资料将由全国组委会提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测试的组织工作,并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全省和全国的各项比赛及表彰活动。
4、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结合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富有号召力和感染力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新型传媒形式,围绕活动主题组织青少年网上交流活动,使本届读书活动取得突出的宣传教育效果。
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199号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陕西省通联工作站
邮政编码:710003 ;电子邮件:ccppg@126.com
活动网站:www.chinacontest.com
联系电话:029—87288475、87288710、85007787
联系人:靳 涛,李妙
附件:陕西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少工委
2006年3 月 15日
 
 
 
 
附件:
陕西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
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李天文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  任:卫 华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唐利如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吕明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尹维祖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省读书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利如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王跃生 省教育厅德育处处长
 郑 梅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吴振国  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共建和谐社会 爱国主义 读书教育活动 通知 
抄 报:省委、省政府,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关工委、全国少工委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06年3 月 15日印发
校 对: 马婉涛                           共印5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