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华2008中国青少年“迎奥运说英语”人才选拔活动暨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全国总决赛选手参赛
信息来源:      时间:2008-06-23 11:42:52
盛世中华2008中国青少年迎奥运说英语人才选拔活动
 
 
暨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全国总决赛选手参赛须知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北京奥运会越来越近的脚步,“学好英语,说好英语,用好英语”已经成为全国青少年的自觉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为广大青少年艺术人才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发现和推出艺术新人,促进我国青少年艺术素质的提高,推动我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和美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展示我国青少年艺术素质和德艺才华及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中国青少年记者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少年报社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等单位联合举办盛世中华2008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选拔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办,注重体现社会效益,为广大青少年英语爱好者提供展示才华和学习交流的机会,以切实达到发掘和培养青少年英语人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的。培养发掘一大批青少年英语特长型人才,展示他们的风采,促进青少年全面和谐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北京奥运献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中国人民大学 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     中国少年报社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
 
中国文化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教育报       中国少年报
全国组织委员会:
顾 问:贺敬之    中共中央宣传部原部长、文化部原部长
罗 英    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主任、文化部原少儿司司长
主 任:张业生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原中国歌舞团团长
路海燕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会长
副主任:方掬芬    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著名儿童表演艺术家
李 健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副会长
刘 茜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蔡克勇    国家教育发展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公共教育部主任、美术评论家
罗 琴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秘书长
徐功明    人民教师常务副主编
秘书长:  熊高辉    中国青少年记者研究中心副主任
副秘书长:袁元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秘书长
二、比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比赛项目:(比赛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A.英语口语陈述含自我介绍、朗诵(诗歌、短文)、演讲、主持等。
B.英语才艺表演:含英文歌曲演唱、课本剧、小品等。
C.英语口语问答:与评委的口语交流(注:涉及范围详见命题范围,此项目自由灵活,是选手和评委之间的交流)
2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英语口语
陈述内容:要求紧扣主题,观点清晰,表达完整,用时准确;(1分)
语言语调:要求发音准确,声音清晰,语调自然;(2分)
词汇语法:用词恰当,无语言错误;(2分)
流利程度:流利达意,语速自然流畅;(2分)
交际能力:反应敏捷,应答完整,表达得体;(2分)
仪容仪表:感情充沛,仪表大方。(1分)
 
(二)、英语才艺(演唱、朗诵、情景剧等)
展示内容:要求紧扣主题,观点清晰,表达完整,用时准确,有创意;(3分)
语音语调:发音准确,声音清晰,语调自然;(1分)
艺术表现,有一定的表现力;(2分)
词汇语法:用词恰当,无语法错误;(2分)
流利程度:流利达意,语速自然流畅。(2分)
每个选手限时5分钟,三个小环节的时间分配由自己掌握,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团体项目限时8分钟)。
 
(3)比赛命题:话题范围
 
小学A组(小学一至三年级):
数字、颜色、家庭、时间、天气、文具、学校、朋友、老师、动物;
小学B组(小学四至六年级):
家庭,朋友与周围的人、学校生活、文体活动;
中学A组(初中一至三年级):
家庭关系、学校、购物、饮食、健康、天气、文体、旅游、交通、爱好;
中学B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含中专、中职):
人际关系、社会知识、文体知识、节假日、语言、学习、自然、世界环境、科普知识与现代技术、历史与地理;
三、组别设置:
 
1、小学A组(小学一至三年级)
2、小学B组(小学四至六年级):
3、中学A组(初中一至三年级):
4、中学B组(高中一至三年级、含中专、中职):
 
 
四、参加总评选活动选手应注意的事项:
 
1.参赛伴奏带统一为CD大盘,其他格式的伴奏带如出现不读盘,参赛选手影响考试,组委会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为防止伴奏带或光盘出现故障影响正常的评选,选手的伴奏带或CD光盘需另备份1份;提前把伴奏带贴好标签,是光盘要标好哪个面(A/B),并把所需伴奏倒到开始位置。
3.选手在活动期间按组委会通知的日程安排执行,不得私自外出,统一服从管理。如发现私自外出者,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成绩评定时适当减分。
4.选手对评选时间要严格遵守,组委会对活动的安排会提前通知给各分赛区负责人,各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出场的先后顺序,如无故迟到,将取消其评比资格,责任自负;如选手参加两项评比,参选时间有冲突的,可以提前由分赛区负责人上报给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做适当调整。
5.活动期间家长不允许进入到评选活动场地,以免影响选手的成绩,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地点侯场。
6.全国活动办公室将为选手提供一台钢琴和架子鼓,其他乐器选手自带。
7、参选作品时长以不超过5分钟为限,(5分钟以内不影响选手的成绩),超时将喊停,并酌情扣分。
五、评选方法
1、全国总评选只安排一轮比赛;
2、评分将采用10分制,最高分9.99分,最低分8.00分。小数点后必须保留二位数;
3、评委人数将采用单数制,评审结果最终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以平均分计算,评委当场评分。
 
 
 
 
 
 
 
 
 
 
 
 
 
 
 
 
 
 
 
 
 
 
 
 
 
 
 
 
六、奖项设置
 
1.全国总评选按选手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分为: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均颁发奖牌及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特殊贡献奖;获得金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伯乐奖;获得银奖、铜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指导奖。指导老师的资料将登录在中国青少年记者官方网站上。
3.优秀组织奖:全国组委会将给地区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将在《中国青少年记者》及中国青少年记者官方网站上进行重点宣传。
 
 
 
 
 
 
 
 
七、选手权利和义务
 
 
 
 
 
 
 
 
 
 
 
 
 
 
 
 
 
 
 
 
 
 
 
 
 
 
 
 
 
 
 
(一)选手权利
 
了给本次活动选手提供一个很好的展示和交流平台,全国组委会将于2008年国庆期间录制一台电视晚会,本次活动优秀选手均邀请参加晚会录制,届时还将邀请部分老艺术家、明星同台演出,CCTV或CETV全程录制播出(具体通知另行公布)。
1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全国知名艺术院校及影视文化公司,获得更多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2、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银奖以上奖项的选手有资格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成为正式团员,可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组织的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演出、培训、主题夏(冬)令营等活动。
3、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成为预备团员,可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组织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培训、主题夏(冬)令营等活动。
4、为加强国际青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交流,组委会将于国庆或寒假期间联合大韩民国群山中国文化研究院举办中韩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与韩国青少年儿童同台演出,本次活动优秀选手均有机会应邀参加。(具体通知另行公布)。
(二)选手义务
1.参加活动选手(16岁以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2.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向全国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服从全国组委会的活动安排及管理。
4.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严守评选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作弊等现象。
 
 
 
 
 
 
 
 
 
 
 
 
 
 
 
 
 
 
 
八、参赛选手守则
 
为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使选手在良好的评选环境中发挥出最佳水平,特制定如下守则,请全体参评选手认真遵守:
    1
.选手必须服从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全国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队。
    2.加强集体观念,选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争做文明选手。
    3.严禁以任何形式贿赂评委、领队以及全国组委会工作人员。
    4.不得私自与评委和全国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联系,遵守大赛纪律,尊重评委,公平竞争。
    5.不得私自议论和传播有损大赛名誉的不实消息;有意见应通过领队向全国组委会进行反映。
    6.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须妥善管理或交宾馆保存,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7.严格遵守宾馆、餐厅的有关规定,不毁坏公物,不浪费粮食。如有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全国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参评资格。
    8.参评选手应接受陪同家长、指导老师、领队的监督与管理,与家长、老师、领队共同自觉遵守评选活动的相关规定,支持全国组委会的工作。
    9.以上守则,参评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全国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评资格。
九、登记须知:
 
1、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
     2、登记时须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认真填写《决赛参赛登记表》,并提供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生活照或艺术照1张;
     3、登记截止日期:2008年6月29日
4、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在省活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将不得再做更改。
5、登记后请各选手及家长留意省活动办公室网址、电话及信函,确保能及时、准确的看到省活动办公室的各项通知。
十、全国活动日程安排:
 
()、全国总评选时间定于200872731日,共45天。
()、全国总评选日程安排
1、活动举办时间:7月27日到7月31日    
2、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省活动办公室通知为准(以航班次或车次为据)
第一天:各地选手及随行人员进沪,全国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接站,选手到          驻地报到、修整;
第二天:进行正式比赛、举办讲座及相关活动
第三天:进行正式比赛、举办讲座及相关活动;
第四天:上午聆听专家讲座,下午举行盛大的交流晚会。
第五天:上午旅游,下午离沪
(三)、总决赛地点:
上海宸南大酒店(三星级酒店,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
电话:021-34074588
(四)、全国总评选接待标准:
住宿:酒店标准间(23人),空调、独立卫生间、电视、电话
用餐:正餐八菜一汤或自助餐        用车:豪华空调车
(五)、全国总评选期间,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安全,全国组委会将统一为参加总评选人员(选手、陪同人员、领队人员)安排食宿行。全国总评选费用标准为(参加全国总评选期间的费用,不含往返路费):
1.参赛选手:总费用1980元/人,包含如下费用:
住宿、餐费、接站、送站、参赛、活动场地、评委劳务、开幕式、证书、奖
牌、专家讲座、生活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劳务等。
2.陪同人员:总费用1280元/人,包含如下费用:
住宿、餐费、接站、送站、活动场地、开幕式、专家讲座、生活管理服务、
工作人员劳务等。
3.陕沪往返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令计。
十一、活动公约:
 
1、坚决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选手的实力和真实水平作为推选依据;
    3、树立工作人员和评委良好形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自觉接受监审和舆论监督。
4、陕西参赛选手要求:选手衣着大方得体,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在活动期间服从省活动办公室安排。
省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88475 87320027 85007787 联系人:高老师
省活动办公室网站:www.chinacontest.com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60号    
省活动办公室在沪咨询电话:(0)13152128868           联系人:靳老师
全国活动办公室网站:www.zgqsnjz.com
全国活动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51652187、58620936      联系人:简老师
声明: 1、全国活动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进行调整。
     
  2、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活动办公室所有。
 
                                盛世中华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办公室
                    2008620 
附件一:                         
关于交流晚会:
    在总评选期间,为了给广大选手提供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使全国青少年选手有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和观摩的机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于7月30日下午举办“盛世中华2008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交流晚会”。请各分赛区组委会于6月30日前将参加晚会的选手和节目(以集体节目为主)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晚会节目组进行审核编排,晚会节目力求突出艺术性、集体性和多样性。
    晚会尽量让更多的选手有登台展示的机会,使他们得到更多的锻炼,但由于晚会的整体要求及时间限制,可能有一些选手不能在本次活动中参加交流晚会,但这并不影响选手的比赛成绩,请各分赛区做好解释工作。
    本次交流晚会不额外收取费用,各分赛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加收其他费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二:               
参赛选手随队须知
1、随队人员往返注意事项
① 乘机应带好证件(随队选手需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随队家长或老师须带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随队人员尽量少带金属物品(MP3 项链 玩具 小刀等)以便顺利通过安检。所带行李配额为20公斤内,请注意不要超重。
航班于2008年7月 27日抵沪,具体时间、集合地点见省活动办公室通知
随队人员(选手外带一支笔和日记本,用于行程日记,优秀日记将在www.chinacontest.com公布),注意防暑;随团证在机场发放,请务必随身携带。
由于家长或选手自身原因造成误机或无法登机,后果自负。
在沪报到选手务必与陕西办公室在沪老师联系后报到,家长须了解活动情况者可随时与省活动办公室在沪老师联系。
手将于7月31日下午返程,望家长及时接机;准确航班号及航班时间将在行程前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随队家长和老师在队期间必须服从省活动办公室老师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并有义务协助管理随队选手;随队人员应携带好参赛资料及自身物品,丢失自负;并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事宜必须征省活动办公室老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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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
 
1.全国总评选按选手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分为: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均颁发奖牌及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特殊贡献奖;获得金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伯乐奖;获得银奖、铜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指导奖。指导老师的资料将登录在中国青少年记者官方网站上。
3.优秀组织奖:全国组委会将给地区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将在《中国青少年记者》及中国青少年记者官方网站上进行重点宣传。
 
 
 
 
 
 
 
 
七、选手权利和义务
 
 
 
 
 
 
 
 
 
 
 
 
 
 
 
 
 
 
 
 
 
 
 
 
 
 
 
 
 
 
 
(一)选手权利
 
了给本次活动选手提供一个很好的展示和交流平台,全国组委会将于2008年国庆期间录制一台电视晚会,本次活动优秀选手均邀请参加晚会录制,届时还将邀请部分老艺术家、明星同台演出,CCTV或CETV全程录制播出(具体通知另行公布)。
1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全国知名艺术院校及影视文化公司,获得更多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2、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银奖以上奖项的选手有资格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成为正式团员,可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组织的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演出、培训、主题夏(冬)令营等活动。
3、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成为预备团员,可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组织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培训、主题夏(冬)令营等活动。
4、为加强国际青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交流,组委会将于国庆或寒假期间联合大韩民国群山中国文化研究院举办中韩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与韩国青少年儿童同台演出,本次活动优秀选手均有机会应邀参加。(具体通知另行公布)。
(二)选手义务
1.参加活动选手(16岁以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2.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向全国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服从全国组委会的活动安排及管理。
4.参加活动选手有义务严守评选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作弊等现象。
 
 
 
 
 
 
 
 
 
 
 
 
 
 
 
 
 
 
 
八、参赛选手守则
 
为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使选手在良好的评选环境中发挥出最佳水平,特制定如下守则,请全体参评选手认真遵守:
    1
.选手必须服从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全国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队。
    2.加强集体观念,选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争做文明选手。
    3.严禁以任何形式贿赂评委、领队以及全国组委会工作人员。
    4.不得私自与评委和全国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联系,遵守大赛纪律,尊重评委,公平竞争。
    5.不得私自议论和传播有损大赛名誉的不实消息;有意见应通过领队向全国组委会进行反映。
    6.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须妥善管理或交宾馆保存,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7.严格遵守宾馆、餐厅的有关规定,不毁坏公物,不浪费粮食。如有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全国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参评资格。
    8.参评选手应接受陪同家长、指导老师、领队的监督与管理,与家长、老师、领队共同自觉遵守评选活动的相关规定,支持全国组委会的工作。
    9.以上守则,参评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全国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评资格。
九、登记须知:
 
1、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
     2、登记时须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认真填写《决赛参赛登记表》,并提供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生活照或艺术照1张;
     3、登记截止日期:2008年6月29日
4、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在省活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将不得再做更改。
5、登记后请各选手及家长留意省活动办公室网址、电话及信函,确保能及时、准确的看到省活动办公室的各项通知。
十、全国活动日程安排:
 
()、全国总评选时间定于200872731日,共45天。
()、全国总评选日程安排
1、活动举办时间:7月27日到7月31日    
2、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省活动办公室通知为准(以航班次或车次为据)
第一天:各地选手及随行人员进沪,全国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接站,选手到          驻地报到、修整;
第二天:进行正式比赛、举办讲座及相关活动
第三天:进行正式比赛、举办讲座及相关活动;
第四天:上午聆听专家讲座,下午举行盛大的交流晚会。
第五天:上午旅游,下午离沪
(三)、总决赛地点:
上海宸南大酒店(三星级酒店,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


 

 

(四)、全国总评选接待标准:
住宿:酒店标准间(23人),空调、独立卫生间、电视、电话
用餐:正餐八菜一汤或自助餐        用车:豪华空调车
(五)、全国总评选期间,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安全,全国组委会将统一为参加总评选人员(选手、陪同人员、领队人员)安排食宿行。全国总评选费用标准为(参加全国总评选期间的费用,不含往返路费):
1.参赛选手:总费用1980元/人,包含如下费用:
住宿、餐费、接站、送站、参赛、活动场地、评委劳务、开幕式、证书、奖
牌、专家讲座、生活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劳务等。
2.陪同人员:总费用1280元/人,包含如下费用:
住宿、餐费、接站、送站、活动场地、开幕式、专家讲座、生活管理服务、
工作人员劳务等。
3.陕沪往返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令计。
十一、活动公约:
 
1、坚决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选手的实力和真实水平作为推选依据;
    3、树立工作人员和评委良好形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自觉接受监审和舆论监督。
4、陕西参赛选手要求:选手衣着大方得体,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在活动期间服从省活动办公室安排。
省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88475 87320027 85007787 联系人:高老师
省活动办公室网站:www.chinacontest.com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60号    
省活动办公室在沪咨询电话:(0)13152128868           联系人:靳老师
全国活动办公室网站:www.zgqsnjz.com
全国活动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51652187、58620936      联系人:简老师
声明: 1、全国活动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进行调整。
     
  2、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活动办公室所有。
 
                                盛世中华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办公室
                    2008620 
附件一:                         
关于交流晚会:
    在总评选期间,为了给广大选手提供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使全国青少年选手有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和观摩的机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于7月30日下午举办“盛世中华2008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交流晚会”。请各分赛区组委会于6月30日前将参加晚会的选手和节目(以集体节目为主)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晚会节目组进行审核编排,晚会节目力求突出艺术性、集体性和多样性。
    晚会尽量让更多的选手有登台展示的机会,使他们得到更多的锻炼,但由于晚会的整体要求及时间限制,可能有一些选手不能在本次活动中参加交流晚会,但这并不影响选手的比赛成绩,请各分赛区做好解释工作。
    本次交流晚会不额外收取费用,各分赛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加收其他费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二:               
参赛选手随队须知
1、随队人员往返注意事项
① 乘机应带好证件(随队选手需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随队家长或老师须带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随队人员尽量少带金属物品(MP3 项链 玩具 小刀等)以便顺利通过安检。所带行李配额为20公斤内,请注意不要超重。
航班于2008年7月 27日抵沪,具体时间、集合地点见省活动办公室通知
随队人员(选手外带一支笔和日记本,用于行程日记,优秀日记将在www.chinacontest.com公布),注意防暑;随团证在机场发放,请务必随身携带。
由于家长或选手自身原因造成误机或无法登机,后果自负。
在沪报到选手务必与陕西办公室在沪老师联系后报到,家长须了解活动情况者可随时与省活动办公室在沪老师联系。
手将于7月31日下午返程,望家长及时接机;准确航班号及航班时间将在行程前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随队家长和老师在队期间必须服从省活动办公室老师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并有义务协助管理随队选手;随队人员应携带好参赛资料及自身物品,丢失自负;并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事宜必须征省活动办公室老师同意。


电话:021-3407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