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特长生选拔展演活动陕西办公室
中特选陕〔2008〕2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类)
选拔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广大青少年向特长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发展,并在全国青少年中树立典型,激励和鼓舞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成长为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文化部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少年报社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等单位在成功举办首届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选拔活动后,现举办第二届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选拔展演活动。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办,注重体现社会效益,切实服务于广大青少年的艺术发展和素质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旨在通过本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关注中国的文化艺术教育,为中华文化的传播尽力。在祖国即将迎来60岁华诞之时,激发全国青少年用艺术的表现手法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为灾区的孩子播撒爱心,展现当代中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同时将体现参与单位在全国及我省的艺术特长水平。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文化部归国华侨联合会
(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中国人民大学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
中国少年报社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
顾 问: 贺敬之 中共中央宣传部原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
罗 英 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文化部原少儿司司长
柯 岩 当代著名作家、诗人
主 任: 谢振强 文化部统战部部长
蔡秀雯 文化部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
刘 茜 文化部侨联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路海燕 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会长
副主任: 方掬芬 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著名儿童表演艺术家
李 健 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副会长
罗 琴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造型学会秘书长
罗 廷 中国儿童歌舞学会原秘书长、太阳花艺术团团长
徐功明 人民教师常务副主编
秘书长: 熊高辉 中国少年新闻学院北京分院院长
副秘书长: 袁元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秘书长
艺术顾问: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蓝 电影表演艺术家、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原厂长
大 山 著名外籍节目主持人
朱明瑛 著名表演艺术家
杜声显 著名歌唱家、朗诵家、国家一级演员
吴祖强 中央音协名誉主席 中央音乐学院名誉院长
杨玉国 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评委会主评委
杨炳延 中国美术馆副馆长、著名书法家
杨景芝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顾问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公共教育部主任、美术评论家
陈爱莲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舞蹈家
郑 丹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太阳花艺术团艺术总监
李慧云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国家级琵琶演奏艺术家
郭兰英 著名歌唱家、人民艺术家
徐美茹 著名舞蹈艺术家、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学会秘书长
盛中国 著名小提琴演奏家
阎 肃 空政文工团一级编导、著名剧作家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特设立“中国优秀特长生推选活动陕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60号,负责陕西活动的组织、选拔和协调工作。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新华社 光明日报
中国教育报 中国艺术报 中国青年报 人民日报
三、 活动项目
组别 类别 | 幼儿组 | 儿童A组 | 儿童B组 | 少年A组 | 少年B组 | 青年组 |
声乐类 | 独唱、重唱、对唱、合唱等 (不分唱法) | 民族、美声、通俗 | ||||
舞蹈类 | 独舞、双人舞、集体舞 (古典舞、民族舞、街舞、拉丁舞、芭蕾舞、舞蹈组合等) | |||||
民族器乐 | 弹拨类:古筝(琴)、琵琶、柳琴、大中阮、三弦等 | |||||
西洋器乐 | 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 | |||||
戏曲类 | 京剧、地方戏等 | |||||
表演类 | 朗诵、主持、曲艺、小品、相声、讲故事、快板儿、快书、武术、情景剧等 | |||||
书法绘画类 | 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等,国画、水粉画、水彩画、儿童画等,作品幅面不少于4开(54×38cm) | |||||
模特类 | 男、女模特 | |||||
备注:1.以上各专业均按组别评比选拔。 2.各项目3人以上为集体项目。 |
四、活动组别
1.幼 儿 组:3 — 6岁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A组:7 —9岁(2000年1月—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儿童B组:10—12岁(1997年1月—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少年A组:13—15岁(1994年1月—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少年B组:16—18岁(1991年1月—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青 年 组:19—28岁(1981年1月—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五、活动要求
1.各项目参赛选手节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集体项目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2.服装、头饰、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及伴奏均自备;
3.所有节目伴奏均为标准格式的CD盘,不设钢琴伴奏;
4.模特表演服装限三套以内。
5.书画类现场创作一幅作品参赛,纸张画具自备。
六﹑评审标准
为充分体现推选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经评审委员会商议,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选要素:专业水平、专业技巧、表现力、舞台形象
(1)器乐类
1.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
2.演奏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能够比较完整、清晰地表现乐曲主题;
3.演奏乐曲有层次感,力求表现作品的完整性;
4.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准确;
5.拉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
6.管乐器的演奏要求流畅、吐音清楚;
7.演奏姿态要自然、端正;着装要大方、得体,台风较好。
(2)声乐类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气息自然;
2.要求演唱者音准要好、节奏准确;
3.演唱者要有感情,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
4.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准确;
5.在演唱中形体动作要舒展、自然、到位;
6.合唱团参赛时要有指挥,服装要统一;
7.所有参赛者在演唱中要着正式服装。
(3)舞蹈类
1.参赛舞蹈内容要丰富多彩;
2.要求参赛舞蹈形式新颖、多样化;
3.参赛选手在表演中的基本功要扎实动作要到位;
4.参赛选手在表演中要有丰富的表现力,能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的表现作品主题;
5.服装要求穿正式演出服;
6.同伴奏音乐的配合要默契、准确。
(4)表演类
1.比赛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活泼健康;
2.要求参赛者吐字清晰、发音准确;
3.在比赛中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或肢体语言技巧表达情感;
4.对作品有较好的领悟能力,能够做到声情并茂,准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
5.戏曲类要求发音准确,唱腔要字正腔圆;
6.在比赛中形体要自然、端正,动作要协调。
(5)书画类
1.作品独具创意、构思巧妙;
2.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作品的美观性、完整性;
4.作品的艺术性、健康性。
七、报名方式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组织宣传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寸)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将报名表按参赛人数、组别、类别进行统计,报省活动办公室。
2、在陕参加选拔赛的优胜选手经省活动办公室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及表彰大会(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全省统一另行通知),有关选手可参加全国组委会春节前夕录制的春节晚会。给选手提供一个很好的展示和交流平台,届时还邀请部分老艺术家和明星同台演出,CCTV或CETV全程录制播出。全国组委会特设活动。(详情见附件)
3、全国总决赛、表彰。省活动办公室组织我省优秀选手赴北京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决赛将由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评委。比赛结束后将举行获奖选手表彰大会,表彰大会邀请有关领导和明星为获奖选手颁奖。全国总决赛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见活动办公室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参加陕西艺术类活动的选手按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同时对部分成绩优秀的选手将授予“华夏之星”特长生称号并颁发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特殊贡献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伯乐奖;获得优秀奖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指导奖。指导老师的资料将登录在www.chinacontest.com网站上。
3.对组织计划周密,青少年儿童在本次活动广泛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省活动办公室将授予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类)选拔展演活动“最佳组织奖”或“优秀单位教育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获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将在《中国青少年记者》、中国青少年记者官方网站及www.chinacontest.com上进行重点宣传。
4、对本次活动做出重大贡献并且优异成绩的学校校长,由省活动办公室授予“优秀园丁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5、全国总决赛将设华夏之星:金、银、铜、优秀奖,每个组别前十名选手将被授予“华夏之星”奖。
6、全国活动办公室将建立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人才库,获奖选手资料全部进入人才库,其报考在京高等院校时,主办单位将出具推荐文函,并协助做好推荐、协调工作。
7、在本活动中广泛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被授予华夏之星“中国特长生教育基地”。
九、活动要求
1、突出育人宗旨。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类)选拔展演活动是发挥艺术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和交流,是提高广大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望各单位认真配合,精心组织,用先进文化占领青少年文化阵地。将活动和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抓好落实工作。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面向大多数青少年贯彻公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为先,倡导“重在参与”的精神;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安排,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选拔、上报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形成活动****;要形成声势、营造气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本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但要实事求是,确保活动的健康发展。
3、本次活动是一次检验和提高我省青少年艺术类成果与积极性的重要活动,请各地大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宣传报名,做好本单位参加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活动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60号
邮编:710003 E-mail:ccppg@126.com
省活动办公室网站:www.chinacontest.com
电话:029-87288475 87320027 85007787
联系人:靳老师 寇老师 安老师 杨老师
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www.zgqsnjz.com
全国组委会咨询电话:010-51652187 58620936
备注: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全国及省活动办公室。
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
选拔展演活动陕西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
主题词:华夏之星 特长生 展演活动
抄报:文化部 教育部 中国关工委 中国特长生推选办公室
抄送: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关工委
陕西活动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校 对:李 妙 共印 100份
附件一:
“关爱灾区·共建家园”主题活动
1.2009年适时组织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到四川灾区与当地青少年结交朋友,赠送礼物;
2.为灾区家园的重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3.组织与灾区青少年的交流活动,包括体育运动比赛、朗诵比赛等;
4.2009年国庆节期间,由各分赛区共同组织制作“庆祝祖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型画卷。
附件二:
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类)选拔展演活动后续安排
1.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全国知名艺术院校及影视文化公司,获得更多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2.全国组委会将组织优秀选手组成一台晚会,并进行排练,开展国内外交流和到灾区和贫困地区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青少年献爱心、送温暖;
3.全国组委会将会同文化部归国华侨联合会艺术团组织优秀选手赴美洲、欧洲、澳大利亚等地,与国外青少年进行文化交流。
第二届华夏之星·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类)选拔展演活动
陕西选拔赛报名表
省 市(县) 学校 编号:
活动项目 |
一寸
照片 | |||||||||||||||||||
项目名称 | ||||||||||||||||||||
活动 类别 | 艺术类 | □声乐 □舞蹈 □戏曲 □表演 □模特 □民族器乐□西洋器乐□书画 | ||||||||||||||||||
活动 组别 | □幼儿组 □儿童A组 □儿童B组 □少年A组 □少年B组 □青年组 | |||||||||||||||||||
参赛形式 | □单人项目 | □集体项目 人数 | ||||||||||||||||||
选 手 资 料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学校、班级 | |||||||||||||||||||
地 址 | 邮编 | |||||||||||||||||||
家庭电话 | 身高cm | 体重kg | ||||||||||||||||||
手 机 | ||||||||||||||||||||
指 导 老 师 资 料 | ||||||||||||||||||||
姓 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地 址 | 邮编 | |||||||||||||||||||
手 机 | ||||||||||||||||||||
备注:1.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式两份。
2.填写时,在相应的栏中打√即可。
3.将身份证(青年)、户口本(儿童、少年)复印件,粘在表后面。
4.报名时附1寸彩照2张,艺术照1张(7寸)。
5.此表复印有效,注明个人、集体节目。
6.3人以上为集体项目,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填写此表。